在清代,黄氏又有过三个时期的移民,统称第五次大迁徙。构成黄氏移民的历史背景是:一、四川地多人少,加上张献忠滥杀百姓,人口锐减,为了开发四川,特明令招募劳力,前往开荒垦殖;二、清廷为了加强统治,防止沿海闹事,实施迁界政策,实践证明是失策之后,又决定复界,招募劳力迁居开发;三、受“广东西路事件”和太平天国失败影响,而向广东南路和海南岛迁移。 (一)湖广填川 明末清初,地主阶级疯狂镇压农民起义,张献忠掌握四川时又滥杀无辜,人祸加天灾,使四川经济遭到毁灭性的破坏,造成四川人口锐减。据《四川通志》七十一卷称: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,全省登记在册的只有18000余户、约9万人,“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,不及他省一县之众”,这是四川历史上人口最少的记录。清廷平定四川后,为了巩固政权,必须给人民休养生息,使其发展生产,恢复元气,但人力极度缺乏,荒地太多,急需从外地迁入劳力。 清廷鼓励移民,制订优惠政策,给予一定奖励。政府给内迁者发“路条”(即移民证),指令沿途地方当局要给予方便;到达四川后,新落居点之地方政府要给上户口;统一发给旅费,劳动力每人8元白银,老人小孩减半。英国著名女作家韩素音也曾谈到此事,她在《客家人的起源及其迁徙经过》一文中写道:“从1680年至1720年清朝的康熙皇帝,他在出巡期间为了争取南方的人心,便同时提出把客家人重新安置在四川省和其它地区。清廷赐给每个男子移民8两银子,每个妇孺4两银子。这样一来,很多客家人便迁来四川,其中就有我的祖先(1682年从梅县迁到四川郫县)。” 由于清王朝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移民人川的措施,使原来居住湖北、湖南江西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六省的黄姓先民,大量迁入四川开荒定居。根据赣、闽、粤近200多本《黄氏族谱》记载,每个支派都有人迁入四川,多至几百人,少则几十人,有的地方迁出的比例很大,如龙川马江村迁出的黄氏有伯宣、光耀等106人;上蒙区迁出的人数,竟占该村总人口的25%之多。那时从紫金、五华一带迁四川的黄氏特别多的一个重要的原因,就是因曾跟随钟丁先(公元1642年,明朝壬午解元)和孙鼎标(孙中山之11世祖)为首的反清斗争,后为逃避追捕和继续算老帐,而和钟丁先之子孙一起举家迁入四川定居的。从各地《黄氏族谱》记载看,黄氏先民迁入四川后,分布较广,主要集中在:东自涪陵、重庆,经荣昌、隆昌、泸县、内江、资中、安岳、潼南、遂宁,西至成都、华阳、新都、广汉、新繁、灌县,也有散居别地的。据四川乐山市委党校刘明成校长调查:“四川的广东籍居民基本上都是广东的客家人,金堂县的客家人则居首位,今成都市城区以东到龙泉山脉一带,客家籍的居民一直居首位,尤以黄姓为多”。四川荣昌县黄君说:“我祖先是清初从广东兴宁迁来泸州,复由泸州徙居荣昌。子孙在此聚居,至今保持客家语言;子女婚姻,亦以客家人为对象;生活习惯仍是客家人的意味。”又据原二机部属下的工程师黄栋清实地查访:“今天四川的会理县(属原西康),还有不少清代初期从广东、福建迁去的黄姓后裔,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仍讲‘土广东话’。” (二)迁海复界 清朝统一全国后,明末将领郑成功,率部据守台湾省以及琉球群岛和澎湖列岛,作为反清复明的据点,经常得到东南沿海人民支持。清廷兵部尚书苏纳海,于清顺治十七年推行“坚壁清野”的措施,企图困死郑部。清康熙元年又“以台湾郑锦扰及粤疆”为由,诏濒海各县居民,“内徙十五里”,强令东南沿海各省,从海岸线内撤15里,界外居民限期迁入界内,违者处死;界外房屋,一律烧毁;私自越界,判处徒刑。这里所说的越界是什么样的“界”呢?据王沄(粤游纪略)称:“所谓界者,掘地为沟,广不盛大,插竹引绳以表之,或遇山,则绕山址为沟,由此界外山,亦有去城十里许为界者,民间畏同陷井,侧足不前。” 迁海政策,造成极大悲剧。界外农田荒芜,少壮逃难,老弱病死,惨不忍睹。这就必然引起人民群众的反对,甚至连巡抚王柬任等部分地方官员也认为是失策,对搬迁的群众表示同情。鉴于郑成功势力日衰。逐趋平定,清廷于康熙廿三年,明令“尽复闽粤沿海居民之旧业”。边界虽复,但原居民逃的逃,死的死,残存无几,能回乡居住者,不得一二。为了复垦地多宽旷的沿海地区,政府准许各地流移的农民迁入。在此情况下,黄氏和其他姓氏一样,又有了一次向外迁移发展的机会。 当时居住赣、闽、粤三省的黄氏,特别是在福建西南部、江西南部和广东东部的黄氏,正值人口膨胀、急于寻求出路的时期,听到准许迁到沿海去的信息都非常高兴,个个喜出望外。 当年抗清失败的黄氏义民也和当地黄氏农民一起向海边迁居,黄氏的移民多数迁到沿海的哪些地方呢?据《黄氏族谱》称:他们之中大多数是“举家徙垦于广州属之新宁,肇庆府属之鹤山、高明、开平、恩平、阳春、阳江等州县,多与土著(应为当地居民)杂居,”由于复界的关系,给黄氏提供了一个从山区迁平原,在沿海地区发展的极好的机会。 现在居住在香港、九龙和新界的黄氏,绝大部分是在迁海复界时迁入的。香港及其周围岛屿原属新安县(现深圳市)管辖,正是康熙元年强令内迁的重点地区。待康熙廿三年准许复界时,香港地区“土广人稀,招垦军田”。居住在惠州、潮州、嘉应州(今梅州)以及江西和福建的黄氏居民,便“负耒横维,相率而至”。他们迁入的路线,是从惠州至深圳而至大埔、沙头角、元朗、西贡、汴田、官圹、屯门、筲箕湾、荃湾、九龙等地,从事开荒创业。 (三)西路事件 清代同治年间,因为“广东西路事件”的关系,原住在广东西路的黄氏先民从公元1867年开始又一次迁移。 原来居住在广东下四府的黄氏先民和其他姓氏的客家人,初时,向操本地语的当地居民租赁田地,后来逐步购买土地。经过几代人的勤劳生息,至乾隆、嘉庆期间,农业发展,人口增加,势力日张。因经济利益,与当地人时有磨擦,纠纷颇多。地方封建势力从中挑拨土客的关系,加之太平天国灭亡后,洪秀全的高层领导全为客家人,认为逐客家人的时机到来,至咸丰十六年,便提出“仇客分声”的口号,掀起一股排客暗流,经常借故打死、打伤客家人。而客家人为了保护既得得益,起来与土人抗争。结果酿成持续多年的大规模械斗,土客双方死伤、逃亡共达60万之众,前往制止械斗的官兵也死伤了6000人左右。 同治六年(公元1867年),广东巡抚蒋盖沣积极解决纷争,议定土客联和,另建赤溪厅为客家人居住,互易田地,携手言和。联和议成,划赤溪厅为善后区域,本地人无异议,客家人可以接受,这场战斗就此平息。后来,官厅认为赤溪地域过小,多为贫瘠地区,难以容纳大量客民,决定动员部分客民外迁。由广东省财政拨银20万两,责令台山等县筹集一定数额款项,作为外迁客民的谋生经费,规定成年人每人8两,未成年者减半,并发给执照。这样黄氏先民又开始迁徙运动。他们从台山、鹤山、恩平和新兴等县迁出之后,大部分走南路,分居在高州、雷州、钦州和廉州等地,特别是以信宜、徐闻为多,他们的后代也就是今天粤西的涯话人。他们中的少部分则横渡琼州海峡抵达海南岛的崖县、安定、陵水和三亚等地,和在乾隆时期从惠州迁来的同宗祖叔一起居住。 综观黄氏在清代的三次迁徙,不论是康熙时迁入四川,还是同治时跨海到海南的黄氏,经历了300多年的繁衍之后,虽然有的京考高中及第,有的身居高官要职,有的极其发达富贵,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祖籍,经常组织省亲团不远万里回到祖地认亲、拜祖、上匾。 黄氏在清代的三次迁移,对黄氏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,既解决了原居地人口膨胀问题,又提供了从贫困山区迁到平原、沿海发展的机会,还为后来向境外迁徙、出洋创造了有利条件。
江门市是“********侨乡”,据江门市有关单位统计祖籍江门五邑的海外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台同胞367.9万人,分布在世界107个国家和地区,约占全国海外同胞的十分之一,市内侨眷、侨属占人口53%。其中客家籍侨胞有60万左右(包括土客械斗前后迁移至港澳和南洋的客家后裔),占江门侨胞的六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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